制度建设

实验室测试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31 打印    

本中心承担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的科研和实践教学任务,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及技术交流活动。为保证完成上述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人员在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对外服务使用实验室时应事先经过网上与本室预约批准后使用。

2.除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对外服务外,原则上实验室不作它用,如特殊需要借用实验室需经中心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借用,借用期间借用人负责安全、卫生。

3.中心各实验室由专人管理统一使用,实验室门钥匙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或私自换门锁。凡经安排使用实验室者要找实验室专管人员开门。持钥匙者都要对该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负责。

4.无关人员没经预约批准不可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对违犯规章制度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改或态度恶劣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实验室使用并上报实验室主任或相关领导。

5.实验进行过程中实验室不可无人,如必须离开实验室要停止工作,关闭电源、灭掉用火、关好门窗、锁好门方可离去。

6.实验室和走廊不可放私人用品及与实验无关用品、尤其不可放床住人及放自行车。

7.各种与实验室有关的活动所用动物、化学药品、消耗品需自行购买,由此而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按有关规定赔偿。